西江日報訊(記者 楊麗娟)近日,廣東省公安廳發布《關于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的公告》,決定于今年6月1日起,在全省范圍正式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(深圳市除外),實現申領、簽發、使用全流程數字化管理,直接使用手機在“粵省事”平臺領取和出示,無需領取實體證件。
據了解,申領居住證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:流動人員在廣東省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,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、合法穩定住所、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,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,與目前實體證件申領條件一致。
對符合申領廣東省居住證條件的人員,可以登錄“粵省事”或“粵居碼”(“粵治安”)微信小程序直接申領,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,無需提交任何材料。個別特殊情形無法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,仍需提供相關材料。對需要使用實體證件的老年人等,可以自愿申領實體證件。
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廣東省居住證實體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具備同樣服務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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